IT之家10月9日动静 国度市场监管总局质量成长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新能源汽车变乱陈述的弥补通知,此中提出:出产者获知其出产、发卖或入口的新能源汽车在中国市场发生冒烟、起火变乱的,应在变乱发生后12小时内(如造成职员伤亡或重年夜社会影响的,应在变乱发生后6小时内)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成长局陈述变乱根基信息。出产者在新能源汽车火警变乱发生后,应自动排查同型号、同批次或利用同样零部件的车辆是否存在火警平安隐患。
通知全文如下: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成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新能源汽车变乱陈述的弥补通知
各有关出产者和单元: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增强新能源汽车产物召回治理的通知》(市监质函〔2019〕531号),为强化新能源汽车产物平安召回监管,进一步规范新能源汽车变乱陈述轨制,现弥补通知如下:
一、出产者获知其出产、发卖或入口的新能源汽车在中国市场发生冒烟、起火变乱的,应在变乱发生后12小时内(如造成职员伤亡或重年夜社会影响的,应在变乱发生后6小时内)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成长局陈述变乱根基信息,包罗《新能源汽车火警变乱信息表(试行)》(见附件)中第一项至第五项。出产者应在变乱发生后48小时内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成长局报《新能源汽车火警变乱信息表(试行)》。
出产者应连结车辆处于火警变乱救援后的状况,以便后续开展火警原因阐发和变乱深度查询造访工作。
二、出产者在新能源汽车火警变乱发生后,应自动排查同型号、同批次或利用同样零部件的车辆是否存在火警平安隐患。经排查,发现存在火警平安隐患的,出产者应按照《缺陷汽车产物召回治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物召回治理条例实施法子》的相关划定尽快实施召回。
三、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物治理中间将按照出产者变乱信息陈述环境,组织新能源汽车变乱查询造访协作网的专家开展车辆火警变乱深度查询造访与阐发、缺陷风险评估与鉴定等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成长局将按照变乱查询造访和风险评估环境启动缺陷查询造访,需要时向消费者发布风险预警。
四、新能源汽车因车辆掉控或不测加快等导致交通变乱的,出产者应参照上述时限要求实时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成长局陈述。
出产者未按本通知要求实时陈述变乱信息或陈述信息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市场监管总局质量成长局将向社会进行公然传递,并按照《缺陷汽车产物召回治理条例》、《缺陷汽车产物召回治理条例实施法子》以及其它相关法令律例的划定进行惩罚。
联系人:市场监管总局质量成长局 曲现国
电 话:010-82262117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 件:新能源汽车火警变乱信息表(试行)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成长局
2019年10月8日